我省公布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测评结果
发布时间:2023-06-30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作者:河南省教育厅 918

4月6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了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测评结果。测评由省教育厅统筹指导,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组织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采取线上测评方式,从信息意识、信息知识、信息应用、信息伦理和安全以及专业发展五个维度对各地中小学专任教师信息素养进行测评。测评以大数据画像为手段,以发现诊断问题、改进提升工作为目的。测评结果反映出以下问题:

一是信息素养各维度发展不平衡。我省教师在信息意识维度(82.28分)表现优秀,信息伦理与安全(78.31分)维度表现良好,而信息知识与技能(65.40分)、信息应用(68.81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专业发展(67.05分)等维度表现一般。部分教师对于常见信息化教学系统的基本操作掌握不够熟练,对于信息的获取与甄别、素材的加工与处理以及基于反馈信息灵活调整教学策略的能力缺乏,在不断提升信息技术教学方面、知识促进专业发展方面短板突出。

二是区域信息素养发展水平不均衡。一是城乡、校际间教师信息素养水平存在差距。城市学校教师在五大维度上的得分均依次高于县镇和农村学校教师。二是地市间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水平不均。郑州、洛阳、焦作、许昌、三门峡总体排名居于前列,济源、新乡、平顶山、濮阳、安阳分别在信息知识与技能、信息应用、信息伦理与安全、信息意识和专业发展等单个维度排名进入前五。而东南部地区部分地市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有相对较大提升空间。

三是学科间信息素养发展水平不均衡。理综(74.09分)、文综(73.19分)和英语(73.14分)学科教师信息素养整体得分较高,均高于平均分(71.41分)。语文(70.84分)和数学(70.53分)学科教师其次,接近平均分。艺体(70.05分)和其他类(68.91分)教师整体得分略低。反映出不同学科教师的信息素养发展水平和信息技术应用状况之间有所差异,存在不均衡。

四是教师教学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之间矛盾突出。我省教师信息意识表现优秀,包括有高度意愿主动应用信息技术优化教学活动、创新教学模式(83.08分),勇于面对与积极克服信息化教学中的困难(90.01分)等。但在表征实践的三个维度表现薄弱,不能很好利用信息技术解决教学问题、基于反馈信息灵活调整教学策略(50.57分),不能很好通过不断提升信息技术教学方面知识促进专业发展(44.38分)、利用信息技术辐射专业影响力(60.98分)等,难以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真正融合。反映出意愿强烈与能力不足之间的突出矛盾。